问题 | 二手房买卖定金协议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签署二手房定金协议的若干重要注意事项如下:
首先,购房者务必于购房初期便明晰,确定所选择的房屋交易所有人为真实可信之人。 对于有意向购买的房屋,购房者应当要求中介机构或者出售方提供真实且有效的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以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 若该房屋属于共有财产,则房屋的共同拥有人必须亲自出席或亲笔签名,以确保整个交易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其次,购房者在选购二手房时,务必要全方位地了解房屋的实际状况。 由于二手房并非全新商品房,难免会存在各种不同程度的问题。 因此,购房者在实地考察房屋时,需要全面掌握房屋的各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自身的结构设计、装修情况、户型特点、楼龄长短,以及周边配套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物业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详细情况。 此外,还需关注水电气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管理费等各类费用是否已经缴纳完毕,对于尚未支付的费用,应当明确其解决方式。 购房者只有在充分了解并掌握上述情况之后,才能做出最终的购买决策。 最后,购房者在签署定金协议之前,务必对合同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 如果能够得到专业律师的协助审核,将会更加稳妥可靠。 在签订合同时,购房者应警惕卖方拟定的“格式合同”可能带来的风险。 众所周知,格式合同通常是为了保护起草合同一方的权益而设立的, 因此,购房者必须保持高度警觉,避免陷入卖方的各种不当行为之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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