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面生了孩子构成重婚罪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是否构成重婚罪,的确需要结合具体情形来判定,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一、重婚罪的明确界定 重婚罪,简单来说,就是在已经有配偶的情况下再次结婚,或者明明知道他人有配偶却还与对方结婚的行为。 这里的“结婚”,既包括通过法定程序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情况。 例如,一对夫妻在法律上登记结婚后,其中一方又与另一个人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这就明显构成了重婚罪。 二、不同情形下的判断方法 1.若只是与婚外异性生育了子女,但是并没有与对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没有进行结婚登记,这种情况一般是不构成重婚罪的。 2.要是与婚外异性生育子女的同时,还与对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进行了登记结婚,那就构成了重婚罪。 例如,两人公开对外宣称是夫妻,一起居住生活,周围的人也都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 总之,在外面生育了孩子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重点在于是否存在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登记结婚的行为。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登记结婚后,小朱又与小胡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还与小胡生育一子。之后,小朱与小李分居,和小胡长期共同生活,对外宣称是夫妻。争议点在于小朱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 案情分析: 1、小朱在已有配偶小李的情况下,又与小胡登记结婚,符合重婚罪中“有配偶而重婚”的情形,构成重婚罪。 2、小朱与小胡不仅生育子女,还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对外宣称夫妻关系,这种事实婚姻状态也构成重婚罪。认定重婚罪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再次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小朱的行为显然构成重婚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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