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赣州市关于延期交房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房地产方面存在的争议案件,首先应优先进行私人双方的和解洽谈处理方案。如若未能达成共识,有关当事人必须遵循相关房产合同所载明的条款内容,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或向当地的民事司法部门提出申诉请求。待相关裁决结果一经依法宣告生效之后,任何一方均不可在同一房产纠纷中再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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