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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理赔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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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保险理赔时效是指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人提出理赔申请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保险人应当在收到保险人的理赔通知后,及时进行核实,对符合保险责任的赔款请求应当在三十日内履行给付义务。如果保险人不能及时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保险人未在三十日内履行给付义务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迟延履行责任。对于保险人未能及时履行给付义务的,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人支付一定的迟延履行金。
因此,保险理赔时效是保险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履行给付义务的期限,如果保险人未能及时履行给付义务,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人支付迟延履行金。

保险理赔时效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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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理赔程序,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留相关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 社会保险合同纠纷

    社会保险合同纠纷,是指基于保险人和社会保险投保人签订的保险合同及履行或者保险赔付而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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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理赔标准,是指根据保险事故发生后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同,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赔付。

  • 工伤保险纠纷

    工伤保险纠纷,是指基于工伤保险人和工伤投保人签订的保险合同及履行或者保险赔付而产生的纠纷。

  • 保险人代位求偿纠纷

    保险人代位求偿纠纷,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地取得向第三者请求赔偿过程中产生的纠纷。

  • 保险代理合同纠纷

    保险代理合同纠纷,是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明确双方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协仪在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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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7:5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