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时面积不够如何退款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您遇到的房产交易问题,我建议您遵循以下方式应对:依照双方约定的条款,向地产开发商行使索赔权,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若该违约行为已经严重到构成退房的理由,那么请您毫不犹豫地提出退房申请。其次,当房屋实际交付面积与合同上所载面积之间的差异超过总面积的3%时,作为购买方的您也有权利选择退房。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开发方必须在收到您正式退房通知之日起的30日内,全额无条件向您返还此前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相应利息。但若您坚持不愿意选择退房,即便产权登记面积高于原合同规定的面积,只要差异在3%以内(包括3%),那么这部分差价就需要您自行补齐;而超出3%的那部分差价则应由房地产开发方承担,产权归属仍属于您。最后,如果产权登记面积低于原合同规定的面积,且差异在3%以内(包括3%),那么这部分差价应由房地产开发方如数返还给您;但若是差异超过了3%,那么超出部分的房价款则需由房地产开发方双倍返还给您。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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