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割房产官司得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人民法院所适用的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各类案件,必须确保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以内予以审结。如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延长审判期限,必须首先获得本院院长的审批同意,并且最长可再延长六个月;但若仍然需要进一步延长,则必须向上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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