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无证房如何与开发商协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权属证书的房产作为商品流通的合法性无法得到法律认可。根据相关规定,未获权属认证之房产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这是因为房产证乃房屋所有权的权威标志,无此证书者显然存在缺乏法律认可的权益证明之障碍,按法理不得进行交易以购得物权,亦不能依据法律程序进行注册、登记和房产转让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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