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惠州商品房水泥质量差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买方购置的新房存在质量瑕疵,首要步骤应是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强迫其在既定的时间范围之内对这些问题进行彻底的修复;然而,如果在经过多次维修之后依旧无法达到事前双方约定的标准水平,则买方保留权利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向开发商追讨相应的赔偿金以填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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