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开发商跑路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房地产开发商失踪且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复杂情况下,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应对:首先,业主应携带购房合同、土地使用权证明以及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前往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所有权证书;然而,这一切的前提是必须确认开发商已经依法完成了最初的房地产登记手续,即已经成功获取了该物业的大产权证。若开发商尚未取得大产权证,并且已经消失无踪,那么业主们则需妥善保存购房合同等关键证据,并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8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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