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一房两卖是否违法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禁止房屋买卖中的“一房二卖”行为,并对违反该规定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一房二卖”的违约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于已经支付了首付款的购房者而言,若因非正当理由而选择退房,应当按照其与开发商或卖家之间签署的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其次,若在合同中未就退房违约金作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内容不够清晰明确,那么,购房者应当按照不超过总房价20%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最后,如果造成购房者退房的原因在于卖方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那么卖方将无权要求购房者支付任何形式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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