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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定金后无购房资格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不具备购房主体资格的情况下已缴纳定金,那么该定金是可予以退还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示,如因无法归咎于买方及卖方的缘由,导致商住两用房销售协议无法签订的状况,卖方有责任将之前收到的定金全数归还买方。再者,由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以及其他各类因素影响,导致买方丧失购买房产的资格,这便属于无法归咎于买卖双方的原因,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买卖双方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卖方应无条件地退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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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6: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