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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已到期不交房可以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转让方未能按照约定期限交付房屋,而购房者已提出明确要求在合理期限内进行处理,然而三个月的时间过去了,仍然未见落实。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如提出解除合同的主张,依法应予支持,除非事前已有特殊协议或规定。若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或是各方当事人均未作出特别约定,那么当事人在接到对方提出的催告后(需注意催告必须是合法、有效且真实的),拥有行使解除合同权利的时间应为三个月。然而,如果一年之中对方没有对解除权发出过催告通知,则解除权应该在解除权产生之后的一年内及时行使;否则解除权将会失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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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7:5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