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文一精装房质量问题如何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具备精装修设施的房产发生的相关质量问题,购置方有权根据所签订的正规购房协议,按照其明确的条文规定来对比评估这些房屋中实际存在的质量问题,然后向开发商提出严格的修复及损失赔偿要求。若发现房屋整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以至于无法按照原计划正常交付使用,或者在房产交付之后,经过验证,这些已交付使用的房屋主体结构仍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那么购置方有权利选择退回该房产。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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