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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济南无良开发商欺诈消费者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产销售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则购房者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方以两倍的金额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故意隐瞒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出售房屋已经设立抵押权的实际情况;3.刻意隐瞒作为买卖标的物的房屋已经事先出售给他人或者是作为拆迁补偿安置用房的实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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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22: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