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和开发商共同违约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房地产开发商发生违约行为时,应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和补偿。关于违约赔偿金的具体金额问题,当事人可在合同中明确列出这个数字,或者是制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公式。如果双方并未就这方面做出约定,那么就需要通过协商来确定:在延期付款的情况下,参照还没有支付的所有购房付款总额,采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与金融机构逾期收贷利息相关的利率标准来计算;而如果是逾期交付出售房屋的情况,则要考虑到购房者没有及时接收房产使用期间,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数据,或者是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同一区域、相同类型房产的租金水平进行评估,以此作为确定赔偿金额的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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