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买房人过户不给钱是欺诈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买房交易中买方未能按时支付房款与否是否属于性质严重的欺诈行为,需基于相关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具体而言,以下三种情形皆有可能性:(1)若存有买卖房屋相关的法律争议,而购房方并未履行支付购房款项的义务时,卖方有权依据双方签署的买卖合约,径直向所涉房产所在地的法律法庭上诉追究购房方的违约责任;(2)倘若买方声称已付清全部购房款,那么买方向法庭提交其付款凭证将成为证明自身言行的关键证据,而无需由卖方承担举证责任,提供反面论点指控其未付款项;(3)当嫌疑人采取欺骗手段以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虚构事实或是掩盖事实真相时,便可能被视为触犯了欺诈罪。当然,欺诈罪成立还必须满足以下四个基本条件:第一,犯罪客体必须是公共和私人财产的所有权;其次,客观表现在实践层面即采用欺诈手段使受害者陷入错误,进而获取数目较大的私人财产;再次,犯罪主体是自然人,只要符合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即可构成本罪;最后,主观方面须表现出直接故意,并且意图非法永久性地占有他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1 7: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