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买房房屋租金归谁所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借他人之名购买房产的情况下,法律规定该房产应归属为实际支付购房款项的出资者。然而,需要满足以下两项前提条件:(1)借名人与名义人之间必须达成明确的借名买房协议;所谓的“借名买房协议”,即借名人与名义人之间达成的共识,即实际出资人借用名义人的身份,实际出资购买房产,而该房产最终应归属于实际出资人所有。这份协议不仅能够有效地固定借名买房的事实,同时也可以将借名人向名义人赠送房产或者名义人借款买房等其他可能的情况排除在外。(2)借名人必须实际出资购买房产;借名买房的房产应归属于实际出资并购得房产的人,这是基于民法中尊重当事人意愿和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当借名人与名义人之间达成借名买房协议之后,如果借名人确实已经实际支付了购房款项,那么他通过出资行为便已履行了借名买房合同,因此,将房产归属于借名人也是符合公平正义原则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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