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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质量不合格是否涉及违约责任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所交付之房地品质未能达到约定标准,亦可归类于完全违约行为之中。与此相关之法律制度已明文规定,如房屋之主体构造出现严重质量缺陷以致无法实际交付,或者即便房屋已交付并投入使用后,经详尽检查发现,房屋之主体构造质量仍处于不合乎标准的状态时,买方依法享有权利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解除合约请求以及相应之侵权赔偿诉求。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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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3: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