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面积的误差应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所购房屋面积误差在百分之三范围内(含百分之三),则依照合同中约定之价格,依据实测面积进行相应的结算;而如果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三,在此情况下,购买者有权选择要求解除合同,并将其已支付的相关费用及其对应的利息如数退还。同时,购买者亦可选择坚持履行合同义务,但具体所需承担的费用需根据各部分比例进行精确计算。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100%合同约定面积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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