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定金是否具备退还条件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二手交易市场中,对于支付给卖家的定金是否能够予以退还这个问题,需根据实际情形进行分析和判断,以下将详述几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及相应处理方式:
首先,通常在正常场景中,已支付定金并签署购买协议的买家若因自身意愿终止交易,此举被视为违约行为,依据定金罚则的相关规定,其所缴纳的定金将不予返还; 其次,假如由于卖家方面的原因而导致交易无法继续执行下去,那么此时买家所交付的定金理应得到全额退还,同时还应该得到双倍金额的赔偿金; 最后,倘若销售方与购买方之间的交易由于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从而无法完成,如自然灾害或政策调整等,这种情况下,定金同样需要按照规定返还给买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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