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买房协议可以公正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借名购房的相关协议,不能进行公正。房产所有权的认定,依据于房产证上所登记的信息,因此,双方私自签订的协议其合同效力无法准确判断。即使此类协议经过公证,然而在法律层面,仍然属于无效的范畴。任何的公证流程,都需要建立在合乎法规的前提之上,若案例本身便涉及到非法行为,那么其公证结果自然亦将毫无法律效益。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申请公证的文书;(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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