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只有电子回单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签署相关合同时,我们一般有权利要求退还已交付的定金,且可与开发商进行妥善的沟通与协商来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这并不被视作违约行为。涉及到支付购房定金但并未签署合同的情形,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是否应予以退还款项:1.如果是由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未能签署合同,那么定金将无法退还;2.若是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导致未能签署合同,则定金应当予以退还;3.若无法明确界定责任归属,即非双方之过失所致,那么定金也应该予以退还。当双方签署购房订单之后,所缴纳的定金便具有了立约定金的性质,其主要作用在于确保合同得以顺利签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89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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