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到期不交房怎样催告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面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日期准时交付房产的状况时,广大的购房者可以考虑施以如下举措:首先需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送内容详实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催告函,明确双方的合作关系以及对合同最终履行期限的具体安排。同时,还需积极督促开发商尽快履行其合同义务,以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假如在经过书面催告后的整整三个月内,问题仍然得不到妥善解决,那么根据合同条款,购房者有权依法行使解除权,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方式来弥补可能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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