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房产官司怎么打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要之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之原则,当发起房地产方面的案件诉讼之时,应提供详尽且具体的诉讼请求条件;围绕上述诉讼请求事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具有效力的证据材料。其次,为了保证判决结果能够得到顺利实施,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进行保全措施。再者,根据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发起房地产方面的案件诉讼时,必须在法律所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期限之内提出,以避免失去诉讼权利。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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