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适房房子到期不交房应该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商品房租赁期限届满时未能按时交房时,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倘若房地产开发商未依照双方协议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房屋交付工作,那么承租人有权依法主张对方根据事先的约定支付相应比例的违约金。若经过双方协商确定了延期交付的宽限期后,房地产开发商仍然无法如约履行交付义务,则承租人可考虑向商业银行申请退还已支付的贷款利息以弥补自身经济上的损失。在合同关系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义务或未达到约定标准的行为,都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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