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买房审判能拖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第一审民事诉讼案件,其审理期间通常定为六个月。但如遇特殊情形需要进一步延长的,须经该院院长批准后方可延长至六个月之久;若仍需延期者,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审批,获准后可再度延长三个月。而对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民事诉讼案件,其审理期间则规定为三个月。至于适用特别程序进行审理的民事诉讼案件,其审理期间则设定为三十天。同样地,在遇到特殊情形需要延长的情况下,也必须经过该院院长批准,并可延长三十天。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