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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的预售合同需不需要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签订并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契约将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此种意义上的生效可以被视为从买卖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的那一刻开始。相应地,一经合法制订的各类合同,其效力即时生效,毋庸置疑。然而,倘若某项合同被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履行获批、登记等特定手续后方能生效,则应严格遵循这些规章制度来实施。然而,若您所选购的商品房尚未取得完整的预售资格证书,那么这份预先销售的合同便暂时不具有法律效力,仍需待相关审批程序完成后方能真正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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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6: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