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买房如何诉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关于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产产生的争议时,提交给法院的诉讼状应具备以下内容:首先,应列明原告的身份资料如姓名、性别、职业及居住地址等必要资讯;接下来,应注明被告的相应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职业以及住所在内;然后,在诉求部分,原告需要明确提出他或她希望从争议中获得何种结果,同时还需阐述所依赖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最后,原告必须提供与借名购房争议相关的所有证据材料,并详细说明这些证据的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和住址等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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