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怎样退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任何情况下,购买房产者均有权利依据其所签署的合同向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出交付房屋的要求。基于公正和合理的原则考虑,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优先履行与首位购买者签订的合约,并对其余购买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尚未获得房屋所有权的购买者,他们有权根据合同规定,请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解除合同关系,同时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收入,此外还能索取相应的损失补偿,并且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负担不高于已实际支付购房款项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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