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被赔20万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开发商未能全力履行其合同中应当负担的义务并因此造成合同违约现象发生时,根据《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内容,他们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就此议题而言,法律规定了双方当事人在签署合同过程中有权利自主确定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并且还可以为这些金额设定一个计算公式。然而,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均未对上述两项内容做出明确约定,那么在违约事件发生后,违约方所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便可依据以下几个普遍适用的原则进行计算:针对因未能按时支付房款而导致交易延期的情形,应以尚未支付的购房款总额作为参考基准,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相关规定进行灵活计算;若房屋未能按期交付且物业已经开始建设,此时的损失赔偿金则应以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天数为依据,参照同期以及同区域内有关主管部门公告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估值机构对同类建筑物租金发布的标准进行衡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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