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面积差价怎么退回来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有关房地产交易领域的法律和法规明确的规定,对于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出现的房屋面积与合同中所约定面积之间存在的差异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处理:首先,若实际测量出的结果表明房屋面积大于合同中所注明的面积,并且此种差异的比率未超出3%的允许区间,那么购房者需要按照先前双方签订合同时所商定的房价金额全额承担应付的款项;其次,倘若实际面积大于合同标的之比超出了这个容许范围,则该部分超出面积所涉及的楼房总价应由开发商自行承担,同时将房屋的所有权完整地归还至购房者手中;再者,如果实际测量出的结果显示房屋面积小于合同中所注明的面积,并且此种差异的比率仍然在3%的允许区间以内,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其所支付的楼房总价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利息;最后,如果实际面积小于合同标的之比超出了这个容许范围,那么超出部分的楼房总价应当以双倍的形式返还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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