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官司如何执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权益纠纷的处理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尊重并服从法院所作的公平、公正的裁断。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任何一方故意拒绝履行裁决结果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权向更高层级的法院提起上诉,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相关的房地产合同或者判决书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在此基础上,法院将依法作出最终的判决,责令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法院已经完成审判工作并作出了明确的判决后,若另一方仍坚持拒绝履行,此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确保判决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此外,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是在受到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况下,而非自愿选择,导致协议内容无法体现其真实的意愿,那么他们同样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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