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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嘉兴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房产二次销售(又称作“一房二卖”)所引发的纠纷问题,我们通常采取以下多种方式加以解决:首先,若是房屋尚未正式交付给买方使用,我们会将取得第一顺序房地产所有权注册登记的一方作为预期的权利人;其次,假使上述情况下的双方都没有对该房屋进行事先评估,那么我们就会根据谁最早办理财产权预告登记手续来确定其优先权;再次,倘若相关的买卖合同已经签订,但是双方都还没有完成相应的登记手续,在此种情形下,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将会被认定为具有优先购买权;接着,如果支付房款的一方能够比对方更早地完成交易,那么他们也将获得优先权;最后,如果存在两份房屋买卖协议在同一时间段内分别签署并提交给不同的机构,其中一份已经完成了交付,而另一份仍然处于待产状态,那么我们会将先完成实际交付的那一方认定为具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这两份交易都还没有实现实际交付,那么我们就会以最先完成所有权注册登记的一方为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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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8: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