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面积有误差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不动产房屋面积的测量误差超过预定值百分之三的情况下,作为购买方,您有权选择依法解除与销售方签订的买卖协议,并要求其在实现解约之余,全面返还您已经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并按同期商业银行利率予以相应的资金利息赔偿;相反地,如果测量误差未超过预定值百分之三,那么您将根据实际面积误差的比例以及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标准,来决定是由您本人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充支付,还是由销售方独自承担这部分差额,抑或是由销售方全数退还给您,同时再给予您双倍的退还款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百分之三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百分之三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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