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退房期限是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房产的交付,这无疑构成了一种严重的契约违约行为。在经过适时、合理且正式的书面提醒催促过后,倘若在三个月的时限内仍未有任何关于房产交付的进展,那么在此情况下,购房者便有权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解除购房合同,从而收回所购得的房屋所有权。与此同时,购房者还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返还所有购房款项的请求,并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以弥补因开发商违约而给购房者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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