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面积差价按哪个购房款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面积补差价的相关规定如下:如房屋实际测量面积大于约定面积的情况下,若误差比在3%以内,则相应部分的房价款将由购买方按原先拟定的价格进行补充支付,而当误差比超过3%时,其额外的房价款将由销售方独自承担并转让给购买方;反之,如果房屋实际测量面积小于原定合同约定的面积,在误差比在3%以内的情况下,相应部分的房价款连同利息将退还给销售方,而误差比超过3%的部分房价款将由销售方双倍偿还给购买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100%合同约定面积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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