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不退找房管局不退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时,若无合法合理的理由,定金额将不予退还。然而,购房者可依据具体情况,与售房方展开友好协商。如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购房者有权请求房地产管理部门出面敦促售房方履行返还定金之法定义务。若为上述情况仍然未能得到妥善解决,那么购房者便可依据签署的买卖协议中约定的相关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或者向司法机关提交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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