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多卖后归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房产一房多售情况下的屋所有权归属问题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首要考虑因素是该房屋是否已完成变更登记手续,若已办理变更登记,则房屋所有权将归属于登记在册的人士;反之,如未进行登记,则需进一步考察何方支付了全额或绝大多数购房款项,支付款项较高者将获得房屋产权;最后,亦可参照签订合同的时间顺序来确定房屋所有权归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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