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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买卖合同怎么是预售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我们通常所说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通过书面协议,明确约定了开发商在约定期限内将已经建设完成的商品房所有权依法转让给购房者,同时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并且按照预定日期接收该商品房的一种法律行为。具体来讲,商品房预售就是开发商在房地产工程尚未竣工之前,就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提前出售给购房者,而购房者则需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作为购买房屋的对价。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购房者往往需要分阶段支付房屋的价款,这一做法与分期付款买卖相似,然而,它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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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7: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