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贷逾期属于债权转让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的确,逾期之后的债权转让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只要作为债务人对此项债务无任何异议,那么即可依法进行相应的债权转让。对于债权转让而言,其真正生效是在书面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时。在此过程中,所转让的债权必须是合法有效并且不违反社会公众利益原则。此外,债权的实际存在才是实现债权转让的基本条件。因此,若以无效的债权进行转让,或者将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给他人,这都属于无法进行转让的标的物。关于债权转让的具体操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需要明确该债权是否符合可转让的法定条件,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则债权人有权进行债权转让;其次,债权转让人和受让人需就债权转让的相关事宜达成共识,并通过签署债权转让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最后,债权转让人应向债务人发送债权转让通知书等相关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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