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官司该去哪里起诉上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房产纠纷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就是确定诉讼的提交地点。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产权纠纷案件在提出诉讼请求时通常需要按照专属管辖区的原则来进行,也就是说这些案件是被分配到房屋所在地所属法院来进行审理。然而,如果相关合同已经得到完全遵守并且实际上的履行地点和先前约定的履行地点有所出入的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把被告的居住地以及约定的履行地视为管辖权的行使范围。相反,如果合同还没有完成履行并且约定的履行地并不属于原、被告的居住地,那么只有被告的居住地法院才能够拥有管辖权。对于理解并掌握房产纠纷诉讼提交地点这个问题,毫无疑问将会对当事人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法院来保护其合法权益起到积极的帮助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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