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公基金如何申请使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启动维修资金的使用过程中,首先需要房地产投资者提出相应的使用建议。同时,若物业服务企业未参与其中,则应由相关的业主群体来提出这一使用建议。接下来,维修资金收支范围内涉及到的专有部分,其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二,并且,该部分业主所占总人数的比重也应超过三分之二。上述两方面综合判断之后,便可经过业主的广泛讨论和表决通过使用建议。
紧接着,便是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的业主群体负责组织并实施具体的使用方案。在完成了上述步骤之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的业主群体需携带相关的资料文件,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请,以获得批准列支。 当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确认无误后,会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正式通知。最后,专户管理银行将会按照规定,将所需的维修资金划拨给指定的维修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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