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一房多卖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只要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兴建的房产经过相关政府部门合法审批,就可被视为合格建筑物,在遭受拆迁时,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但是,如果买卖双方之间另有约定或者协定的话,那么必须严格遵守并按照该条款来执行。然而,对于那些违反了土地使用规定,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耕地范围内未经许可而擅自建造的房屋,将会被判定为违章建筑,有极大可能性会面临强制拆除,并且无法获取任何形式的赔偿金。然而,这些购买者是否能够向出售方提出赔偿要求,还需要参照相关的合同条款以及双方的具体表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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