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合同可以做抵押贷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预售合同能否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的问题,答案是不能。然而,已预售的房屋则有可能被用作抵押物。依据我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对于申请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情况,所涉及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符合房地产转让的有关要求并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当申请人选择以预购商品房作为贷款抵押时,需要递交已经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若以预购商品房或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登记机关应在抵押合同中予以明确记录。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顺利竣工,当事人应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之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以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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