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面积误差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第二十条第二款的严谨规定,如果房屋购买面积的误差数值突破了百分之三的绝对限制,那么作为消费者的业主们有权利选择退房以及与开发商解除采购合同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也有相应条款,其中第五百七十七条明确指出,一方当事人若没有履行相关合同义务或达不到约定条款时,必须负起继续执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外,第五百八十三条还进一步强调,当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在其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之后,若给另一方造成了额外损失,则应负责赔偿该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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