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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房屋质量纠纷找哪个部门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投诉应向何种部门提出这一问题,具体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首先,我们需要关注的是房屋是否还处在质量保修期内,若是如此,则可向当地的质量检验检测站发起投诉;其次,针对房屋质量评估工作,建议寻求专业机构的协助。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首要步骤应当是与开发商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同时也需要向建设交通委员会、规划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提交申请,以便对房屋进行全面的检测和备案记录;最后,若房屋质量争议的当事人双方无法自行达成共识,那么法院将会在众多评估机构中指定一家作为评估报告的制作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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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1:3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