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立案还能撤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方面存在争议的诉讼事务是否能够撤销起诉这个问题,我们给出的答复十分明确并坚定——是的,这是可行的。当涉及到与法律相关的诉讼程序时,作为原告方,他们有权在法院尚未就相关案件作出最后的决断和裁判之时,向该司法机构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合同纠纷类型的案件,如果在审判阶段,原告收到法院派遣的出席法庭的通知,但由于没有合理的原因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出席,那么这种行为将会被理解为自动地放弃了自己的诉讼权利,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该案件进行撤诉处理。另外,关于撤诉的可行性以及撤诉的详细要求,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和规定进行确定。也就是说,在法院做出最终的判决结果之前,原告有权利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而法院是否会批准撤诉,则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并作出裁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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