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房产官司双方怎么收费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相应比例计收费用。在涉及财产权益的案件中,根据原告请求的赔偿金或标价总额,按照以下划分为多个阶段逐步累加计算缴纳费用:1.当标的金额未超过人民币1万元时,每宗案件应缴纳的费用为50元整;2.当标的金额介于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之间时,按2.5%的比例计算应缴纳费用;3.当标的金额高于人民币10万元并低于20万元时,按2%的比例计算应缴纳费用;4.当标的金额处于人民币20万元与50万元之间时,按1.5%的比例计算应缴纳费用;5.当标的金额位于人民币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时,按1%的比例计算应缴纳费用;6.当标的金额高于人民币100万元并低于200万元时,按0.9%的比例计算应缴纳费用;7.当标的金额处于人民币200万元与500万元之间时,按0.8%的比例计算应缴纳费用;8.当标的金额高于人民币500万元并低于1000万元时,按0.7%的比例计算应缴纳费用;9.当标的金额位于人民币1000万元与2000万元之间时,按0.6%的比例计算应缴纳费用;10.当标的金额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时,按0.5%的比例计算应缴纳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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