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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房屋修建不合格纠纷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解决方法如下:首先,农户之间产生宅基地权属争议时,双方应以尊重历史事实为基础,相互礼让宽容,通过协商化解矛盾。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协议,那么当事人中的任意一方或者两方可向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相关职能部门提交处理请求。其次,当事人双方还可以选择直接向县级政府或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只要符合受理条件,便可由相关机构指定受理或直接进行受理。对于已经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受理机构有权先进行调解工作。如调解无果,则需依法做出处理决定。最后,当事人若对处理决定持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构申请复议,同时也可以在接收到处理决定后的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农村宅基地建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四种:第一,因争夺宅基地之外的集体空闲地而引起的纠纷;第二,建房户私自调换宅基地导致的纠纷;第三,用地建房对相邻关系人权益造成影响引发的纠纷;第四,未经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公有住房使用者擅自占用共享宅基地引发的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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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 19: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