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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动产证开发商跑路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突然消失无踪,导致购房者无法顺利获取房产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应携带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房屋商品房销售合同,前往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投诉。此外,他们也可以选择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为了尽快取得房产证,购房者可能需考虑自愿承担开发商尚未支付的购房税费,并努力寻找负责房产登记工作的有关部门,以便能顺利完成房产证书的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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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6:12:29